生育产假延长

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通知,本市生育产假天数将从2012年4月28日起延长至98天。此外,在本市就业的外国籍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凯正财务视点:上述通知明确了非北京籍员工,包括外国籍职工及外埠户籍员工在北京参加领取生育保险的事项。社会保险的管理正逐步从区域性向全国性发展,这无疑有利于参保人的及时受益,提高了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障作用。

相关法规:《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第619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