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

从2016年5月1号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部营业税纳税人均被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然而,并不是全部从新的增值税纳税人处购进的服务的进项税额在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减,比如以下几项:1)购进的餐饮服务和旅客运输服务 2)用于招待客人发生的住宿费用 3)购进贷款服务支付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支出。

凯正视点:

1)对于不能抵扣的项目要列示清单以提醒不能抵扣。
2)对于营改增后可以抵扣的项目记得要及时取得专用发票,包括购进办公用品、车辆租赁、水电费、物业管理、培训费、公路通行费等。